close
最近是月底了~
所以要報工讀生薪水了~
不然就不能如期的領到薪水~
但是學校最近有新制度~
工讀生要有勞健保AND離職儲金~
如果照之前的規定
一個學生最多八十小時、時薪最多100元
這樣一個月領八千塊還要被扣一千多塊
這樣只剩下六千多塊~
我說~這樣我大概半年就要固定離職一次~
先把離職儲金領出來才能度日~
現在的新規定~
不限時間多少小時~
但是至少一個人要賺到一萬二就是120個小時~
才能符合單位的僱人成本~
(那就出去當全職上班族就好啦,還有時間修通識課嗎?)
而且~
一個單位不太可能可以給工讀生這麼多的時數(除了勤務員)
所以工讀生要再去別的單位兼差
這樣也很不合理
如果說~是工讀生自願找兩份工作的話
那就是工讀生要自行去找可配合的工作的單位!!
但是如果是要賺取生活費的工讀生~
或是沒辦法做這麼長時數的工讀生~
不就不能繼續工作了?
這樣對工讀生來說~應該沒有什麼好處吧?
而且因為這樣子而被解雇的工讀生不就很衰?
被解雇的工讀生工作又要誰來做勒?
還不是又增加這些內勤工讀生的工作~(悶)
昨天院長說~
不要依職去計較..
多請一個工讀生要多幫他們繳多少勞健保的錢
只要工作上方便就好~
要多替工讀生想~
院長英明~
我想~
學校根本就沒有站在工讀生角度
替工讀生想~
也沒有考慮到工讀生真正的需要~
助學工讀金的本意到底是什麼?
辦理的人~真的清楚嗎.....官僚~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